陶晶出生在江津一個貧困家庭,能夠順利讀大學,離不開好心人王林的資助??墒牵驗樘站]有將家庭的實際情況及時告知王林,感覺被欺騙的王林將陶晶告上了法院。昨日,江津區(qū)法院在首次召開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通報了這起關注度較高的案例。
隱瞞實情 受助學生成被告
陶晶的父親雙目失明,母親離家出走下落不明。從高中開始,她的學費就由江津一家大公司資助,生活費則由好心人王林負擔。陶晶深知學習機會來之不易,因此學習很刻苦,高中畢業(yè)后考上了海南大學。
考上大學雖然很高興,但大學費用卻使陶晶陷入困境。王林得知這一情況后,決定幫助陶晶完成學業(yè)。自2010年陶晶讀大學至2013年12月底,王林通過多家銀行共向陶晶匯學費、生活費54200元。
2014年年初,王林得知陶晶下落不明的母親已經(jīng)回家,并且有能力支付她上學的費用,但陶晶沒有把這一情況告訴他。感覺受到欺騙的王林一氣之下,以借款為由將陶晶起訴至江津法院,要求陶晶歸還54200元錢。
在審理中,王林向法院出示了這幾年向陶晶匯款的銀行轉款憑證,陶晶認可收到了54200元,但稱這是王林自愿向她捐助的生活費、學費,并非借款。
法官調(diào)解 雙方冰釋前嫌
開庭后,法官與王林進行溝通:從法理上講,原告并沒有明確的證據(jù)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;從情理上講,陶晶大學尚未念完,仍是一個需要幫助的人,王林對陶晶已經(jīng)幫助多年,應該有很深的感情,希望雙方能夠好好溝通,不要因誤會而傷害彼此多年的情誼。
法官同時希望陶晶對王林心懷感恩,大學也要畢業(yè)了,在以后的生活中,要多關心王林,多與王林溝通,用點滴行動表達感恩之情,同時不要因為這次訴訟而在心理上留下陰影。
經(jīng)過法官的一番開導,王林諒解了陶晶,撤回了本次訴訟,陶晶也檢討了以往的不足之處,雙方冰釋前嫌。記者 楊野 報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