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居民戶口簿、身份證能證明的,派出所將不再出具證明
今后凡是居民戶口簿、身份證能證明的問題,派出所將不再出具證明。6月25日,記者從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獲悉,今后包括未落戶證明、健在證明在內的六類戶籍信息證明派出所將不再出具。
“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是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,凡是這兩樣證件能證明的問題,今后派出所將不再另外出具證明?!敝伟部傟犗嚓P負責人介紹,取消的六類證明分別是未落戶證明;死亡證明(非正常死亡除外);健在證明;實際居住地證明;同一人身份認定證明;除姓名、性別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證號碼外,其他戶口登記項目信息變更更正證明。
如果居民因戶口簿、身份證遺失或者記載信息與公民實際情況不一致,而無法證明怎么辦?該負責人表示,這樣的情況申請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,派出所同樣將不予受理,申請人應該按照規(guī)定及時補辦申領證件或者辦理證件變更手續(xù)。
六類證明被取消后,今后在派出所還能開具哪些戶籍信息證明?治安總隊工作人員透露,目前僅保留了四類證明情況:姓名、性別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主項信息變更更正前的信息;曾經同戶人員間登記的家庭關系;戶口注銷情況;戶口遷移情況。
“要徹底解決關于身份證明的亂象,必須打通各部門間的信息壁壘,真正實現人口信息資源共享?!敝伟部傟犗嚓P負責人表示,由于涉及公民個人信息保密,目前公安機關管理的人口基礎信息只在公安內部信息系統運行,其他部門無法即時共享和查詢。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》,到2020年,我國將建成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,信息庫將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,集納公民勞動就業(yè)、教育、收入、社保、房產、信用、衛(wèi)生計生、稅務、婚姻、民族等基礎信息。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,在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好之前,相關部門在辦理交通事故、遺產繼承、工傷事項賠償、繳納社會保險、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等事項過程中,要最大限度發(fā)揮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的法定證明作用。如果對相關證件存疑、確有必要對身份信息進行核實證明,也應當按照“誰主張、誰舉證”的要求,由相關單位以公對公的形式向公安機關提出核查申請,不能簡單將證明任務交給公民本人,以減少群眾不必要的麻煩。(四川日報記者 劉宏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