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許杰“信訪消號”的是誰?
來論
國家信訪局原副局長許杰涉嫌受賄一案日前召開庭前會,這意味著法院將于近期開庭審理此案。
據(jù)稱,2006年至2013年間,許杰利用擔任國家信訪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,單獨或者伙同他人,接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請托,在修改信訪數(shù)據(jù)、處理信訪事項等方面提供幫助,在“消號”的費用上,少的時候是2000多元,多的時候集體訪一般都是4000元。幾年時間,斂財550余萬。
一個為民辦事的信訪官員,卻靠群眾舉報官員的證據(jù),發(fā)家致富。因為手中握有一些官員的“污點”,而這些“污點”可能影響到官員的仕途,所以前來花錢“消號”的官員絡繹不絕。當我們?yōu)檫@些貪官無孔不入的掙錢行徑唏噓時,其暴露的深層次問題不容小視。
我們不妨先如此估算一下被“消號”的污點數(shù)量,按4000元每次計算,一共消掉了1375條記錄。如此多的修改記錄,也反面證實了有如此多的民意被阻斷,有這么多的不公平因素,影響著信訪考核公平。也許,有的官員“消號”次數(shù)遠不止一兩次,花錢擺平了問題,能讓這些官員長“記性”嗎?顯然不會,只會縱容助長更多的問題出現(xiàn)。
所以,國家信訪局貪官做“消號”生意,他接待了哪些客戶,這不應該是個謎。在許杰案之后,也希望有關方面依法對這些“客戶”以及相關負責人進行調(diào)查,在適當時機將這些名單公布于眾。對這種所謂的“官賄”,法律也不能輕縱。
許剛(職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