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(修訂草案)》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。修訂草案規(guī)定,煙草廣告被進一步限制,藥品保健品廣告擬禁用代言人,并禁止10周歲以下兒童做廣告代言人。這意味著,時下火熱的天天、王詩齡、森蝶等小童星們將不能再代言廣告。
修訂草案規(guī)定:不得利用1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。針對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,不得含有以下內(nèi)容: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,可能引發(fā)其模仿不安全行為。新增的這一條款有利于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權(quán)益,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隨著童星成為新一代熒屏主力軍,網(wǎng)友整理出了時下幾位當紅童星的身價,一直嚷嚷著“吃飯睡覺打豆豆”的田亮女兒田雨橙,廣告代言費已達7位數(shù);“星二代”李湘的女兒王詩齡剛滿3周歲時,就以7位數(shù)的天價接下首個代言,可謂是“錢途無量”;張亮兒子天天在時尚圈其實早已是個小名人,4歲開始就頻繁出現(xiàn)在各大T臺上,走著兒童時裝秀。在參加《爸爸去哪兒》之前,也曾代言過童裝品牌。節(jié)目走紅后,天天更是常跟著老爸一起跑通告。專家指出,童星拍劇雖然對演員和片方都效益可觀,但對于還年幼的小孩子本身,帶來的問題不容忽視。(陳中)